2011年8月17日 星期三

爭取產業永續發展 蚵農齊聚立院召開第二屆全國養蚵高峰會議



第二屆全國養蚵高峰會議 宣布成立 「台灣養蚵發展促進會」

‧朱淑娟/2011.8.16 立法院報導

第二屆全國養蚵高峰會議今(16)在立法院舉行,來自彰化、雲林、嘉義、台南等四個台灣最重要的養蚵地區漁民,經過一整天的討論,決定在年底前共同成立「台灣養蚵發展促進會」,共同為全國蚵農權益發聲。

會議主席、雲林科技大學環管系助理教授張子見發表宣言,在這段期籌備期間,會以籌備會名義發文,要求中央、地方政府依各地不同養殖方式規畫漁業權。另要求重組六輕監督委員會,會議內容除了環評,還要納入公安等事件。

另外主張政府應衡量彰化、雲林地區資源供應量,不應引進高耗水產業,包括中科四期、六輕五期。而總統已宣布國光石化停建,政府應盡快依總統承諾,將芳苑、大城濕地在兼顧漁業權下,畫設為國際級重要濕地。

水資源排擠 雲彰不應再有工業進駐

這些年來包括中科四期、國光石化興建計畫、以及已經影響漁業多年的六輕,讓蚵農特別感受到生存危機,過去各地蚵農都單打獨鬥,經過了國光石化,大家發現唯有團結才會有力量,今天決定共組全國性組織可說意義重大。

張子見、台大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系教授謝志誠都提到,工業區進駐,水資源排擠農業用水。離島工業區冬季時無水權,結果抽地下水調撥給六輕用,是造成地層下陷的重要原因。現中科四期又要調用農業用水,加巨地層下陷。

謝志誠表示,中科四期其實取的不是每天6.65萬噸,加上20%管線損失,一天調用是8萬噸。如果濁水溪濁度增加,蓄水池有兩天備用,每天要取13萬噸。

工業廢水 蚵農何以為生

而工業廢汙水也充滿風險,業者都說符合國家標準,但張子見強調,問題就出在政府只管BOD、COD等傳統汙染物,對於新興汙染物管理落後。

新竹就是一個最好的教訓,新竹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鐘淑姬說,1980年新竹科學園區設立時她才20歲,不知道要反對,現科學園區已設立30多年,趕也趕不走,而全台科學園區都copy竹科,所有縣市政府的政見都說要設科學園區。科學園區變成神話、迷思,好像只有這個是經濟命脈,而把其他命脈都砍掉。

她提到,1936年時香山蚵仔是全台第二名,最多時2000公頃,後來只剩270公頃,科學園區來了,蚵仔驗出含銅1400多ppm,但科學園區都說放流水符合國家標準,那蚵仔身體內的銅那來的?而這就是台灣環保法令不足的地方,美國學者曾批評,台灣有21世紀的科技,但卻只有19世紀的環保法令。

讓六輕消失在雲林海岸

鐘淑姬說,竹科已讓香山蚵仔產業死了,一開始驗出蚵仔重金屬超過標準時,就跟漁民說枯水期不能賣,到後來就直接宣布禁養。她的小孩從來不知香山的蚵仔長什麼樣子。在其他地區還來得及搶救時,一定要搶救下來。

謝志誠指出,彰雲沿海蚵農已是命運共同體,中科四期六輕每天排放廢水18.3萬噸、彰濱工業區16.9萬噸、中科13萬,這些汙水影響的是全部的海域。

張子見說,蚵農要有一個共同目標,就是把中科四期趕出去、六輕五期不能做,而且要在20~30後讓六輕消失在雲林海岸。

漁業權應推動合法化

而今天討論最多的是關於漁業權的問題。環球科技大學環境資源管理系講師陳泰安表示,目前的法令制度對漁民不利,關鍵在於漁業權制度未落實。

他以民國89年台西蚵農與榮民公司一件訴訟為例,當時榮民公司在雲林離島工業區附近海域做抽砂時引起漂砂汙染海域,導致800公頃牡蠣苗遭泥砂覆蓋無法著床,所有的蚵條欄都受損,漁民於是依民法第184條之1(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提起民事訴訟。

為何一件官司會拖到現在還沒解決,陳泰安強調,最大爭議在「這個權利是誰的?」當地漁民常主張:「祖先百年前就養蚵,為何說我們沒權利?」而被告的榮民公司反駁,漁民根本沒有在此養蚵的權利,何來不法、又何來侵害?

目前國內的漁業權有三種:定置漁業權、區劃漁業權、專用漁業權。後兩者主要的差異是,專業漁業權由農委會發給,透過漁會或漁業合作社形成漁場,個別漁民入會。區劃漁業權是由個別漁民向地方縣市政府核發。

陳泰安提到,蚵農是潮間代的守護者,養蚵的方式有利於海岸保護,但當工業要來時,政府往往拿產業來比較漁業、工業,一比之下就把漁業產值看得一文不值。但台西的蚵業很特別,是以養蚵苗為主,供應台灣三分之二蚵苗,年產值30億,看起來產值不大,但背後的產業鍵影響很大。

按理說,這裏是先有蚵農才有工業區,但當年農委會在規畫漁業權時就已經把八輕、離島工業區排除掉。

漁業署漁政組資源管理科科長王茂城則說,民國80年開始做漁業權規畫,推動漁權合法化,但當時雲林縣政府主張這個地區要開工業區,因此雲林、嘉義沒有納入規畫;第二次規畫專用漁業權時,雲林縣又說要做工業區。漁業署又於民國96年補助雲林縣政府200萬規畫區劃,但雲林縣立場變來變去。

王茂城強調,漁業權畫設要尊重地方政府,目前彰化區漁會拿到的是專用漁業權。然而彰化海岸在80年就編定工業區,因此漁業權證上都註明:如果未來工業區要用漁民要讓出來,而且漁民不能主張補償。

他這個說法引發漁民不滿,也讓漁民更加感受到沒有漁業權的危機感。陳泰安強調,漁業權不只牽涉到訴訟爭議,也涉及天然災害時的補助。漁民除了要享權利、也要有義務,要自我管理,有些人遇天災時,以多報少,大家不信任政府、漁會,就要建立自我信任機制。

會議最後選出九名籌備委員:張子見、林濟民、洪嘉模、林進郎、蔡嘉陽、文魯彬 林連宗、林家安。同時宣布近期將舉辦籌備會議,啟動運作。


濕地升級說不清 大城漁民憂變卦
台灣立報 更新日期:"2011/08/17 00:07" 呂苡榕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國光石化撤銷在彰化大城濕地開發計畫,保留住濁水溪口僅存的泥灘地,然而,民間團體呼籲將大城公告為國際級濕地,政府卻遲遲不回應。彰化縣芳苑鄉反污染自救會等團體16日主辦「第二屆養蚵高峰會」,邀請關心人士討論「後國光時代」大城濕地的未來。

濁水溪口多樣的生態系造就中部沿海豐富的漁場,芳苑反污染自救會總幹事林連宗表示,50多年前王功漁獲量大,一趟船出去回來,可以收獲相當3、40萬新台幣的漁獲,比愛國獎券頭獎還高。現在慶祝的王功漁火節,訴說的就是過去夜晚漁船出海,點點漁燈在海上閃爍的景象。

國光石化抗爭結束之後,該如何保護這片濕地,恢復以往的生態系,重振當地產業,成為彰化人下一步必須思考的方向。環保團體催促政府趕緊劃為國際級濕地,避免再度遭其他工業開發覬覦。但當地漁民卻憂心,會不會走了國光石化,現在卻得為了劃設保護區發展觀光而把漁民趕走,政府沒有說清楚劃設濕地後的利弊得失,導致地方的意見出現分裂。

劃設濕地 居民憂成搶地

日前營建署到當地召開幾次劃設濕地說明會,但彰化縣芳苑鄉反污染自救會長林濟民表示這些說明會的通知都發到鄉鎮公所,大多居民毫不知情。「有一次在芳苑鄉公所的說明會,連我在內只有5個人,比營建署的人更少。」大部分民眾不了解,什麼是國際級濕地、劃了之後對自己的生活會產生什麼影響。

林連宗表示,政府的說明會讓民眾感覺一旦劃了濕地,限制就會很多,所以民眾當然會不希望劃設濕地。林濟民則強調,營建署應在說明會講清楚,劃設濕地並不會影響民眾權益。

除了使用方式是否受限讓民眾備感憂心,居民也怕將來劃為國際級濕地,會不會進行土地徵收。環球科技大學環境資源管理講師陳泰安表示,過去大鵬灣國家風景區劃設時,政府嫌民眾養蚵「不好看」,以徵收方式將原本的居民趕走,出現許多紛爭,導致整個劃設工作不順利。彰化沿海漁民難免憂心,是否走了國光,卻來了土地徵收。

濕地修法 應納漁民需求

台大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系教授謝志誠則以台南七股濕地為例,解釋國家風景保護區或國家公園等保護區的劃設,不一定會影響民眾的既有使用方式。謝志誠表示,七股濕地劃設保護區時,便以「共存」概念執行,保障居民對濕地的合理使用,直到現在成為國家公園後,都沒有影響到漁民權益。

而目前正在修訂的「濕地法」中,民間團體也呼籲納入保障「合理使用」條文,保障漁民生計。因修法倉促,環球科技大學環境資源管理系助理教授張子見憂心,沒有和民眾充分溝通的法令,不一定能了解民眾需求並保障權益。

張子見表示,除了濕地法等法案的推動,民間團體可思考推動「糧食安全」以民眾立場為主體的法案,在推動修法過程凝聚民眾意識。張子見強調:「透過立法過程,集結農漁民力量,讓法案背後有真正的政治實力來撐住。」


蚵農盼設保留區 籲速立濕地法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6日電)台灣養蚵產業發展促進會等團體,今天在立法院召開第二屆全國養蚵高峰會議並發表宣言,呼籲立法院應儘速完成濕地法草案立法,劃設牡蠣養殖保留區,確保養殖漁業永續發展。

台灣養蚵產業發展促進會指出,在社會各界的關心與支持下,國光石化決定不在彰化設立,讓珍貴的潮間泥灘地保留下來,但擺在眼前還有六輕、中科4期等威脅,因此台灣西海岸的蚵農成立台灣養蚵產業發展促進會,希望爭取蚵農自身權益,並規劃未來產業發展的願景。

台灣養蚵產業發展促進會認為,為了沿海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以及養蚵產業的永續發展,因此主張政府應該收回六輕的自主管理權,改以公權力介入,確實做好污染防治與工安預防工作,在既有的管理效能改善前,不要談六輕5期的擴廠。

彰化縣環保聯盟副理事長蔡嘉陽表示,希望立法院下會期能夠儘速三讀通過濕地法草案與海岸法草案,讓台灣的國土保育有長治久安的根本大法。他也呼籲政府應該對台灣西海岸的水資源、漁業資源、海岸生態系統等進行總體檢,並對海岸生態進行整體規劃。

參與這場高峰會的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田秋堇說,濕地在這一代大量破壞,反對國光石化是台灣歷史的關鍵,但目前只有成功一半,未來土地如何運用,考驗著領導人與農漁民的智慧,台灣健康安全的濕地剩下不多,如果鬆懈可能被蠶食鯨吞,會對不起子孫。

台灣養蚵產業發展促進會也頒發「榮譽蚵民」的蚵農榮譽證書給田秋堇,感謝田秋堇在反對國光石化設廠問題上的努力。


憂財團介入 彰雲蚵農促劃濕地
2011/08/17 06:10

〔自由時報記者李宇欣、徐義平/綜合報導〕總統馬英九今年四月下鄉曾承諾要將濁水溪出口的大城濕地和漢寶濕地等列為「國家級重要濕地」,但當地民眾苦等五個月沒有任何進度。昨中南部農漁民特地北上立法院舉行「第二屆全國養蚵高峰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蔡家揚表示,政府必須深自檢討,否則對被譽為「台灣母親之河」的濁水溪情何以堪?

營建署稱持續協調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國光石化被撤案只是一個開頭,如果政府不將濁水溪出口的濕地劃為國家級重要濕地,未來難保不會有下一個財團爭取開發。馬總統今年四月下鄉的承諾都沒有進展,營建署也以當地居民沒有共識為由,一再拖延進度。

昨日由彰化縣芳苑鄉反污染自救會、雲林縣淺海養殖協會和台灣蚵農權益促進會籌備中心等共同主辦「第二屆全國養蚵高峰會」,並提出共同宣言,要求政府應盡速將濁水溪口的濕地列入國家級重要濕地,兼顧既有淺海養殖漁業的生存;政府應盡速完成濕地法,衡量中部地區的水資源,絕不引入中科四期和六輕五期擴廠等高耗水的產業;劃設牡蠣養殖保留區,確保沿海養殖漁業的發展;且應收回六輕管理權,確實做好污染防治和工安。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分署長洪嘉宏指出,曾多次與當地居民協調劃定濕地一事,不過,尚未獲得所有居民同意,不敢貿然劃定,仍會持續協調,至少要沒有反對的聲音或是居民同意才會劃定為濕地。


【大會宣言】

一、政府應儘速展開列入國際級重要溼地的作業,並兼顧既有的淺海養殖漁業之續存。

二、在立法院審議中的溼地法應儘速完成立法工作。

三、政府應該衡量彰雲地區的資源供應能量,不該引進高耗水產業,包括中科四期,以及六輕五期擴廠,將水權重新還給農漁民、還諸大地。

四、供應全台三分之二蚵苗的台西沿海,應優先解除離島工業區的編制,並加速區劃漁業權的發放作業,同時落實2006年國家永續發展會議結論,劃設牡蠣養殖保留區,以確保沿海養殖漁業發展的永續。

五、政府應該收回六輕的自主管理權,而以公權力介入,確實做好污染防治以及工安預防工作,在既有的管理效能未改善之前,休談六輕五期擴廠,更應提防台塑企業將原先六輕五期的開發內容,以切割式的處理,放入六輕四期環境差異分析之中來暗渡陳倉。

六、過去,竹科所造成的綠牡蠣事件殷鑑不遠,而錯誤的中科四期開發計畫更應立即懸崖勒馬,停止對農漁民搶水並製造毒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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