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4日 星期三

工業局占地為王雲林漁民反彈

【中國時報】2011-09-09 周麗蘭/雲林報導

▲工業局強烈反對雲林沿海被劃入專用漁業權範圍內,副縣長林源泉(右四)召開記者會抨擊是佔地為王,要求還權給漁民。(周麗蘭攝)

雲林縣府兩年前爭取劃定沿海四十三公里為「專用漁業權」,今年七月間漁業署公告,卻遭工業局以編定離島工業區為由強烈反對。縣府八日要求工業局還權給漁 民,副縣長林源泉抨擊工業局「占地為王」;雲林區漁會也高分貝喊話,若工業局堅持反對,將是「官逼民反」,一定到台北走街頭。

農業處長呂政璋說,雲林縣海域八十年起被行政院公告為「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未經協調就不再核發漁業權給漁民,導致廿年來天然災害,淺海養殖業者無法獲得損害補償。

林源泉表示,農業處六年前就積極爭取劃設漁業權,去年十一月露出曙光,漁業署表示將把雲林縣海域修正納入「台灣沿岸海域專用漁業權整體計畫」,今年六月獲得肯定答覆,但迄今毫無下文,後來才知道工業局強烈反對。

他說,工業局強烈反對,導致雲縣沿海被劃入漁業權的區域銳減,漁民極為反彈,要求縣府伸張正義,幫他們要回討海的權利,工業局此舉是規避天災補償費。

縣議員李建志指出,漁業權形同漁民的財產權,六輕還未落腳麥寮沿海之前,工業局就先劃定為工業區,照理台塑六輕應比照長億集團在台中設發電廠一樣購買漁業權,但台塑六輕的兩千六百公頃廠區完全沒花一毛錢。

雲林區漁會推廣課長蔡文東指出,工業局未考慮雲林漁民被剝削的感受,若一意孤行,等於官逼民反,一定到台北抗爭。他說,雲林沿海從民國七十至八十年原本具有漁業權,八十年向漁業署申請補發時,遭以劃定離島工業區為由被駁回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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